關於廢死~

Last Updated on 2024-08-13 by 天空為限

最近看到新聞,因為有隨機殺人案的發生,廢死與反廢死的情緒又再度被激發。
 
其實廢死或不廢死,真正的重點在於執行的方式,而不是死或不死。我二十年前支持廢死,是因為那時廢死的人很理性,大家可以就執法的點上去討論;現在會反廢死,是因為歐盟都是一些老冬烘在主導的,還要派人權律師去幫助被關的死刑犯出獄,因為「終身監禁不人道」,因為他們還判過國家應該支付十萬美金試管嬰兒費,因為「讓他們絕後不人道」,那就是以後,終身監禁也不會有了,你要監禁歐盟也要來干涉你。更不用說一堆廢死的人在那邊叫囂跟愚蠢的程度,實在不輸給喊打喊殺的反廢死份子。

他們說教育可以改變人心,但是連偷竊、詐欺這種小事,都不是靠教育改變得了了,就算有被改變的,也是天時地利人和之下產生的結果,遑論殺人;教育帶來的改變是一種緣份,而不是量化式的你做了什麼就會產生什麼結果,把希望放在教育上,就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說法。因為你沒辦法去計算教育帶來的改變。

或是有人可以打包票,說若殺人犯再犯,他願意對自己的診斷負責,但沒有人會願意打這種包票的,因為我們都知道人心的浮動跟多變,美國有多少殺人犯是被心理醫生判定無再犯之虞,一出獄又馬上再殺人的?教育系統跟治療系統,都還沒有先進到完全可以預防,憑什麼廢死的人說靠教育就可以了,我們就得相信他?
 
有人得意洋洋的在問,死刑犯有多少是冤枉的,才能讓你繼續支持死刑?意思就是,不管我們回答任何數據,他都會認為,只要有一個是冤枉的,都無法挽回,所以不應該支持死刑。但是有多少輕判的誤放的,出獄以後又殺了人,我很想反問,這種再犯率有多少,才能讓你繼續反對死刑?還是殺人犯的生命很珍貴,死一個都是無可挽回的大錯,而受害者就算他倒楣好了?那個不重要,那個不是重點?法治社會本來就是求取最大的平衡點,而沒辦法讓每個人都得到專屬的平衡。所以一個受害者被誤放出來的犯人殺了,我們也只能摸摸鼻子,這就是法治社會需要付出的代價,而殺人犯死了,那些人卻在那邊呼天搶地,仿佛他們的生命比被害者貴重很多的樣子。

說到這個我就覺得有趣了,大家都知道IS很恐怖對吧!大家也都知道法國去報復性的炸了IS對吧?有鑑於法國也是歐盟成員國,也早就廢死了,對於那些大喊:「不應該有報復的殺戮!」台灣每次一執行死刑就會哭得死去活來,說生命不應該這樣結束的人,我出於好奇,去翻他們的粉絲頁,在法國炸了IS死了很多恐怖份子時,他們並沒有去大喊不應該報復,應該要教育他們愛他們,而是歌照唱、舞照跳,沒有人替這些恐怖份子說話。

他們替被槍決的殺人犯傷心,是真的嗎?如果是真的,那麼為什麼不替大規模被殺的恐怖份子傷心,他們可是報復性行為之下的受害人耶!(大概要歐盟講,他們才會注意到吧?這些人連同情心,都沒有辦法自主)

如果廢死團體講的主張都對,那麼這些歐盟成員國,例如德國、法國之類的,為什麼還是全世界研發並出售戰爭武器數一數二多的國家?死在他們研發的武器之下有多少人喪生,而且都是無辜的?也許這是他們真正的理念,普通人死了沒關係,因為你保護普通人,那就太普通了,應該要去保護殺人犯,才叫真正的慈悲,然後就可以抵銷那些他們做的武器殺害平民百姓的罪惡感?

所以我說台灣的廢死份子,不是真正的廢死份子,他們只是歐盟的小粉絲,腦殘的跟隨者罷了。

而最多人在說的,死刑違反人權。不!死刑是尊重人權,因為我們必須用人道的、不帶情緒的方式結束死刑犯的生命,不能以牙還牙,家屬如果要報復性的殺害殺人犯的話,那麼是會犯法的,不管你再怎麼殘忍的殺害了受害者,我們都還是只能槍決你,因為要你死,是為了讓你不能再犯罪,而不是報復,要報復的話,就不會是槍決。

總的來說,廢死不廢死,重點都不應該是在我們理念,而是執行起來,它會變成什麼樣子,就像馬英九、陳水扁、柯文哲三個人,講出同一個政策來,即使文本完全一樣,你就知道他們三個會執行出來的,勢必是完全不同的結果。

所以我二十年前贊成,甚至可以說支持廢死,但依現在廢死這些人的智商,我看到廢死這兩個字就想吐。

但是我寫了這麼多,這要反對廢死嗎?也不是,地球早就在末法時代了,越是錯誤的越會佔上風,所以我猜廢死是勢必要成真的。但我不是受害者家屬,如果哪天我變成受害者家屬,我就私刑了結就好。另外我也不生小孩,所以以後,這個瘋狂的世界是跟我無關了。

天空為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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